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口俩村民酒后驾驶摩托车赶集被查

2016-11-18 15:04:28   来源:铜仁网   浏览量:

11月16日,江口县俩村民酒后驾驶摩托车到江口县城赶集返回途中被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均面临1000元罚款、记12分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违法人员陈某安

违法人员陈某安

据悉,农历的二、七(即每月的初二、初七、十二、十七、二十二、二十七)是江口县主城区(双江街道)及其周边群众赶集的日子,每逢“场天”,集市及其周边人流、车流较为集中,极易发生无证驾驶、酒驾、客车超员、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拥堵现象。为此,该大队以“防事故、打违法、消隐患、保安全、助畅通”为目标,组织赶集勤务组和城区秩序中队认真落实跟场管理,加强铜修线七里冲、江梵线省溪司等城郊结合部路段的设卡巡逻,严防酒后驾驶、超员、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事发当日正值江口城区“赶场天”,16时许,陈某安(男,现年51岁,江口县双江街道办事处镇江村人,持有E型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号牌为贵DG7**6号北极熊二轮摩托车沿江梵线由南往北行驶到江梵线2公里200米处(小地名:江口县双江街道办事处镇江村省溪司)正好遇到江口交警查车,民警对陈某安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浓浓酒味。民警便对陈某安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50mg/100ml,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6时44分,唐某(男,现年36岁,江口县坝盘镇张屯村人,持有E型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动机号为13040057)途经铜修线40公里500米处(小地名:江口县双江街道办事处怀丰村艾门坳)正好遇到江口交警查车,民警对唐某进行例行检查时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味。民警对唐某的酒精含量进行呼气式检测,其结果为51mg/100ml,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开具强措凭证对陈某安和唐某的摩托车驾驶证予暂扣,并告之他们15日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据陈某安和唐某交待,事发当天他们同村寨子上均有人办酒席,想到一早骑摩托车要到江口县城“赶场”会比较冷,于是在吃早餐时就喝了大约一两白酒以暖和身子,当时他们认为自己很头脑很清醒,不妨碍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当民警告诉他们将面临1000元罚款、记12分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以及介绍近期因酒驾引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后,他们才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雷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