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正式启用新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的通知

2016-08-12 16:08:26   浏览量: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样式及说明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4〕118号)文件要求,我局自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从2016年8月1日之后不再颁发旧版证书,之前所颁发旧版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特此公告

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2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样式及说明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4〕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高效、便利、规范的原则,决定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各发证机关自行印制。现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样式及有关说明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本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请认真执行。

附件: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样式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样式说明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