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安监发〔2016〕84号
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分级分类
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分级分类
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分级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0日
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分级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和急性重大职业性中毒事故,切实强化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分级分类专项执法检查,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通过重点监控,明晰责任,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实现“全覆盖”,强化对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工作场所健康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
二、总体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严格执法、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做到精准确定检查对象、精准制定检查内容、精准采取检查方式、精准调配监管力量、精准排查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方式、任务和工作时限
(一)检查方式和范围。采取“重点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一体化”相结合的方式,市安全监管部门将全市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列入检查计划,实施2017年市级层面全覆盖执法检查,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将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企业列入2017年度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区域内全覆盖执法检查,并对企业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达到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检查任务。全市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108家。1.省安全监管局明确对18家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见附件4-1);2.市安全监管部门对43家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见附件4-2);3.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见附件4-3)及其他职业病危害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对各区、县、开发区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实施重点抽查,抽查率不得少于20%,并对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时限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至2017年12月底结束。
四、执法检查内容
按照《贵州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列出的10个方面60项内容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点检查管理措施情况。
1、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现状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情况。
2、建立健全以责任制为核心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3、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以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4、劳务承包或派遣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本单位员工一样进行管理、教育培训、个体防护以及职业健康检查等。
(二)重点检查工程措施情况。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掘工作面、输送(转载)、储存和装车等环节。重点是湿式作业、通风除尘设施有效性。
2、金属冶炼:原辅料破碎加工、冶炼、出炉、产品精整等环节。重点是冶炼炉密闭性和除尘设施有效性。
3、化工:原辅料破碎、上料、粉料储存及输送、反应釜、管道、产品包装及上车等环节。重点是反应釜、管道密闭性和通风排毒、除尘设施有效性。
4、水泥生产:原辅料破碎、输送、储存及水泥输送、储存、包装、装车等环节。重点是包装、装车除尘设施技术改造和降低包装袋漏灰率。
5、石材加工:荒料切割、切边磨边、磨光等环节。重点是湿式作业、除尘设施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 按照“一体化监管”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市安全监管局成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分级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罗贤善任组长,副局长陈兴友、周红卫、沈启胜,总工程师卢大忠,副调研员金成贵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4个检查组(见附件1)。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要按国家总局关于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要求,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股)及相关业务科(股)室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确定执法检查企业,并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执法检查方案及检查企业清单报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张宏萍,电话:5592017。
(二)市安全监管部门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负责检查的企业逐一开展执法检查,填写《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情况检查表》(附件2),并确保检查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1、要针对检查企业类型,制定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方案,配齐相关专业执法检查人员,专业人员不足的,可向社会购买服务,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检查。
2、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各类职业病危害隐患和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责令整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做好跟踪督促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的,要责令企业停止相应岗位的生产作业,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市安全监管部门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调度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对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如实录入“安全云”数据库,并于每月8日前将本辖区上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填报《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检查清单》(附件3)报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科。联系人:张宏萍,电话:5592017。
(四)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并于2017年7月和2017年12月上报市安全监管局。
(五)市安全监管局将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纳入对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市安全监管局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各区、县、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将此文转发至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
附件:1.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分级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分组名单
2.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情况检查表
3.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检查清单
4-1.贵州省安全监管局检查企业名单
4-2.铜仁市安全监管局检查企业名单
4-3.铜仁市108家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