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的通知

2017-05-26 17:14:48   浏览量:

 铜安〔2017〕3号
 

 
各区、县、自治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 号)《贵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7〕9号)精神,为扎实开展好铜仁市第16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开展好第16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铜仁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负责指导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研究决定活动重大事项。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陈  晏(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主任:吴东来(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田  琼(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贤善(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李  亚(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夏康宁(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红卫(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杨  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文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  群(市环保局副局长)
            夏兴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  林(市城管局副局长)
            龙宪碧(市教育局副局长)
            谭  军(市质监局党组成员、稽察局局长)
            徐  剑(市旅发委副主任)
            张  建(市能源办主任)
            肖红权(市农委总经济师)
            刘昌龙(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  颖(团市委副书记)
            杜  吉(市妇联副主席)
            冉隆彪(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林  虎(铜仁供电局副局长)
            郑连奎(市工信委副调研员)
            曾德国(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史国军(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陈春元(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市组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1日起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立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开展“局长下基层”活动。
    (1)时间:6月以内
    (2)范围:全市范围内
    (3)内容:市、区(县)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运输、住建、教育、质监、城市管理、农业、水务、民航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2.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
(1)时间:6月以内
(2)范围:全市范围内
(3)内容:各级各部门组织有关中央(驻铜)、省属及辖区规模以上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监管干部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3.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
    (1)时间:6月以内
    (2)范围:全市范围内
    (3)内容:市、区(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重点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
    4.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
    (1)时间:6月以内
    (2)范围:全市范围内
    (3)内容:市、区(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全国、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参观学习,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精心安排安全生产月首日活动。
    1.时间:6月1日
    2.范围:全市范围内
    3.内容:全市各级主流媒体、“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通过刊发、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
    4.工作职责:
    (1)市组委办组织在铜仁日报发表文章,在市安全监管局门户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
(2)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在报纸发表安全生产相关文章,在电视、电台或网站讲话,播放警示教育片等,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手机信息报平台发送安全生产信息,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时间:6月16日
  2.地点:铜仁市碧江区锦江广场
   3.内容:市组委办在碧江区设主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碧江区安委会配合,承办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4.工作职责:市组委办组织市(区)安全监管、公安(消防、交警)、城管、工会、工信、农委、交通运输、住建、教育、质监、旅游、水务等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有关企业在铜仁碧江区锦江广场设置咨询台,向群众发放具有本行业特色的宣传资料,提供政策法规、安全技术、安全防护、职业卫生、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四)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时间:6月以内
    2.范围:全市范围内
 3.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时间:6月以内
    2.范围: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3.内容: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选择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道路交通、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新闻选题策划推送和访谈活动。
    1.时间:6月以内
2.范围:全市范围
    3.内容:市、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要策划选题,找好角度,召开安全生产选题策划推送会,大力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特色亮点,尤其是要阐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的决定性作用。要选好典型人物,开展访谈报道。
    (七)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1.时间:6月-11 月
2.范围: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3.内容: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积极组织在2017年符合市级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标准的企业进行申报。各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回头看”检查,总结宣传推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经验,发挥示范创建先进典型作用,取得以点带面效果。
(八)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1.时间:6月以内
2.范围:全市范围内
3.内容:市、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组织安全监管、教育、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妇联等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广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常识,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九)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1.时间:6月以内
2.范围: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3.内容: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组织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油气管网、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校园安全、劳动密集型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汛期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完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建设,推动应急预案优化,做好政府和企业预案衔接。
(十)开展地区、行业领域特色宣传活动。
1.时间:6月以内
2.范围: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
3.内容: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组织共青团、妇联组织以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专项宣教活动,通过群众性书画、摄影展览和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安全征文、技能比武等形式,开展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
    四、“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市各地展开,11月底结束。
市组委办将组织市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消防、农业、公路、海事、住建、旅游和铜仁电视台、铜仁日报社等部门开展煤矿、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旅游、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等七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题行活动,通过暗查暗访、随机抽查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宣传报道一批科技强安、先进做法典型。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活动期间市组委办将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曝光和宣传报道。
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要建立“安全生产铜仁行”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区域行、行业行活动,通过严执法强监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一)开展煤矿安全专题行。结合正在开展的煤矿全面安全“体检”行动 ,在重点产煤区域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题行活动。把工作重心放在强化重点防范措施、狠抓安全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监管执法以及汛期安全防范上。(由市安全监部门牵头)
    (二)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题行。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大对挂牌督办公路隐患的督导检查力度。开展在建高速公路安全考评工作,扎实推进“平安高速”创建工作,加强以农村临崖、临水、临坎、临院、临房等“五临”为重点的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由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牵头)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题行。强化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特殊作业专项整治。推进城镇区域高危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督促指导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实施自动化改造。全面排查监管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安全设施管控,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由市安全监管部门牵头)
(四)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题行。加强重点区域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实施安全风险分级、区别、动态监管,加强对已关闭、新建技改、停产整顿矿井及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由市安全监管部门牵头)
旅游安全专题行。重点对旅行社、景区、饭店等旅游相关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情况;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情况及演练情况;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及灾害的应对措施制度和落实情况;应急值守情况;消防、食品卫生、用水、用电、特种设备安全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和导引标识清楚醒目情况;缆车、玻璃栈道特别是险要地段游览步道的安全防护情况、缓冲带设置情况及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景区的水上项目安全评估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由市旅游、质监、消防、海事等部门牵头)
    (六)水上交通安全专题行。以码头、渡口为重点,巡查是否落实禁止超载超员等安全措施,是否存在“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以及违章载客、安全设备配备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市交通运输、农业部门牵头)
)建筑施工专题行。以住房、公路、桥梁、隧道等建筑施工项目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重点进行“四查”,即查非法违法行为,看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资质、证照、施工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查内部资料,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查施工管理,看安全投入、现场管理是否落到实处,有无“三违”现象;查设备设施,看起重机、模板、脚手架等是否安全可靠。(由市住建、公路、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牵头)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扎实组织开展“专题行”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有关部门要充分落实与党委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要协调主流媒体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请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安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并于5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活动期间,请于每周四前将本地、本行业和单位的活动动态(报告、简报、新闻稿件、图片、视频资料等)报送市组委办。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请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局、海事局)、市旅发委、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水务局等单位于5月29日前将“安全生产铜仁行”专题行动方案报市组委办。
请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安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于5月29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市组委办。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市组委办(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送)。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安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市安委办将按照《2017年铜仁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铜仁行”活动考核评分表》(附件2),开展活动考核评分。
联系人:刘玲、滕艺萌;
联系电话及传真:5207190;
电子邮箱:2362721139@qq.com。
 
    附件:1.铜仁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17年铜仁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铜仁
            行”活动考核评分表
 
 
 
                          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