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安监局迅速动员部署,12月26日组织在家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全市安监系统作好表率,带头学习;要把学习《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全市安监系统执法水平;要把学习《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作为2018年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形势稳定;要加大《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主动协调电视台、铜仁日报社及其他媒介,通过多形式积极宣传,积极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