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住人口数量、结构、居住区域的变化,电动自行车作为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的短途交通工具,是家家户户必备选择,其保有量也得到迅猛增长。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部署要求,深入治理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近日,市安委办下发通知,从7月至12月,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治理重点: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通知要求,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区(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消防工作考核重点内容,作为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的必查内容,既要查居民小区和单位企业主体责任、自查自纠是否落实,也要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对电动自行车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市安委会将派出工作组驻点督导、重点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