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日前,市安全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到4月初,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地下矿山、尾矿库、20万立方以上的露天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为主,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预防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等8类事故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极端天气安全预防和应急值班值守、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整改落实、特殊时段停产复工等情况。检查中,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停产或限期整改,对违章、冒险作业的予以严肃查处。
据统计,全市共有地下矿山74家,尾矿库48座,20万立方露天矿山8家,截至目前,检查地下矿山7家,排查隐患49项,责令停止生产和建设4家,责令限期整改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