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铜仁市2018年职业健康监管 工作要点

2018-02-23 11:06:22   浏览量:

     2018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总体思路: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贵州省“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铜仁市“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为主线,以国家、省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宣教培训等基础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一、落实职业病防治监管责任
    1.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原则,完善职业健康责任体系,加大职业健康在安全生产考核和督查工作中权重;认真落实职业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与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
    2.认真贯彻落实《铜仁市“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分解目标、明确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并抓好实施工作。
    3.贯彻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地方法规标准。按照《贵州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黔府办发〔2010〕122号),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监管办法》《贵州省职业卫生“黑名单”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4.推进完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方式方法,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时,全面检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
     二、认真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严格执法检查
     5.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对“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以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为重点,尘毒危害超标作为主要检查内容,严格执法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对所有新发病例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以“安全生产万里行”为契机,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
     6.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技术服务是否规范、评价报告是否符合编制要求和专家评审是否客观公正等方面的问题。
     7.会同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筑、交通、经信等有关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综合督促检查工作;对建筑施工、交通施工、民爆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8.继续深入开展水泥生产、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推动水泥生产包装、装车除尘设施技术改造,督促水泥生产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泥包装袋。
     9.开展金属冶炼企业粉尘危害治理。重点是冶炼炉体密闭和高负压运行;自动化密闭投料;出炉过程的排烟、除尘和产品精整防尘。通过治理促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10.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粉尘危害治理。重点是地下矿山,要以采掘放炮、装载运输、破碎装车(输送)三个生产环节作为治理重点,采取湿式打眼、喷雾降尘和负压除尘等方式,达到岗位粉尘浓度达标的要求。
     四、强化源头管理,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11.督促企业重视劳动者职业健康,提供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要采取落实责任制、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现状评价和工程防护、个体装备等措施,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入厂(矿)、在岗和离厂(矿)职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
     12.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90号令),集中精力加强对过程和结果的监管。要采用明察暗访、严格执法、诚信体系建设等非审批手段,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五、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
    13.推动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监管,科学评估、划分风险等级,建立风险数据库,实施差异化监管。
     14.结合专项治理,推动水泥生产、金属冶炼、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开展基础建设活动,确保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15.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管理,督促机构加强技术服务能力建设,规范技术服务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技术服务;建立健全专家评审责任制度,确保评审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六、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16.利用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健康意识。
     17.推动企业认真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文化建设,让广大一线劳动者、尤其是广大农民工了解职业病危害,提高自身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