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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标题: | 长期生活在恐惧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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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单编号: | 20161822769 [已审回复] |
信息分类: | 领导信箱 |
投递姓名: | 张 |
投递时间: | 2016-01-16 |
投递内容: | 无证经营危险品 玉屏县商贸城火车站红绿灯下来100米处(岩弯)有一家卖氧气、乙炔、氩气、二氧化碳等易燃易爆气体十分危险、而且无任何手续, 在无证的情况下,我行我素经营危险品长达十几年之久、无人问津、各种气体混杂储存在不到20平米的门面里、没有防爆墙、没有消防设备、门面的另一半还经常停放几台小车,经常在门面内烧香拜弗,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后果不敢设想、比这几天玉屏锅炉爆炸还要利害。门面前5米是320国道、是汽车修理厂..周围都是市区住家户、实属于闹市区、 十多年来我们一直生活在恐惧中、一直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像是一个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爆炸,我们的精神都快崩溃了。特写此信请求有关部门有所作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品远离住宅区;还我们一个安全的环境, 这是居民们的心声。谢谢!否则我们将联名举报到省政府去。 普通居民 |
回复情况: | 你好: 感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针对你反映“长期生活在恐惧中”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明确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经玉屏县安全监管局1月19日现场查看和了解,现场有乙炔瓶5个、氧气瓶16个,均属于玉屏乙炔氧气厂(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2014年8月29日至2017年8月28日)在玉屏设置的中转站。玉屏县安监局立即责令企业将所有气瓶运回企业保存,截至1月19日15时40分,所有气瓶已全部运回企业。同时,执法人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要求企业严格管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
回复时间: | 2016-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