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4日16时20分,松从高速96KM+600M(万山段17Km+600m)处一辆号牌为贵FBD768北京牌小轿车撞在高速公路中央隔离护栏上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和车辆受损的较大道路运输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铜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1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基本情况
(一)肇事车辆基本情况
贵FBD768号北京牌小型轿车,车主系伍景渊,车架号码:LNBSCCAH3EF034799,发动机号码:KQ5183,核载5人,实载4人,初次注册登记:2015年03月27日,检验有效期:2017年03月31日,保险有效期至2017年03月03日。事故发生时区间时速90公里。
(二)肇事车辆驾驶人基本情况
伍宇 ,男,21岁,住址:贵州省黔西县沙井乡,持C1类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2015年6月。
经调查没有发现驾驶人伍宇酒后驾驶和吸毒后驾驶的迹象,伍宇的驾驶资格证件齐全有效。贵FBD768号车的行驶证、保险齐全且均在有效期内,车辆制动性能无异常。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善后处置
2016年10月04日上午10时左右,驾驶人伍宇从铜仁市碧江区驾驶贵FBD768号车载乘客3人去万山区朱砂估镇游玩,下午16时左右伍宇驾驶贵FBD768号车载乘客3人返回准备去湖南凤凰游玩,16时06分,车辆行驶至松从高速96KM+600M(铜大段17Km+600m)处时,由于在准备超越前面车辆的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该车车头与左侧同向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造成贵FBD768号车3名乘客当场死亡,驾驶人受伤,车辆严重和道路设施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接事故报告后,万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区政府领导带领区安监局、公安、高速交警、消防、卫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工作。市委、市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领导立即率市安监、监察、公安、交警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和指导区人民政府进行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车辆技术状况及道路基本情况
(一)车辆技术鉴定情况
平塘县华元交通事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报告【2016】交鉴字2476号鉴定文书,检验鉴定结论:贵FBD768号小型轿车在事故发生转向系、制动系前符合机动车运行标准。
- 道路基本情况
经核查,事故路段的技术指标、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伍宇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未按规定安全谨慎驾驶,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 事故发生时天气晴,道路一般弯,当事驾驶人伍宇驾驶机动车行经高速公路安全意识淡薄,行车经验不足,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谨慎驾驶,临危时采取措施不当。
2、 乘车人安全意识淡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施。
3、节假日期间高速免费通行,车流剧增,路面巡逻管控力度有待加强。
五、事故性质
松从高速(铜大段)“1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六、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伍宇驾驶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安全谨慎驾驶,遇紧急情况临危采取措施不当,造成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鉴于在此事故中遇难的三人均系伍宇的直系亲属,建议免予刑事追究。
七、预防对策建议
(一)加强源头管理对驾驶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提升驾驶人员安全行车心理素质;
(二)加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
(三)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合作,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
(四)完善路面监控设施对事故多发地段的监控。
铜仁市人民政府
松从高速(铜大段)“1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